更新时间:2018-08-05 17:11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号)
现将五年制高职(3+2)招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报志愿条件:
考生未报普通高中或未被其他学校录取,总分(包含照顾分,以下涉及的总分如无特别说明均含照顾分)须达到所在盟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网报志愿时间及公布的信息:
1、8月5日上午开始填报志愿,17点结束填报志愿。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分盟市第一专业的总分动态排名。
三、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查询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在网报志愿专栏查询招生计划。
2、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网址(http://www1.nm.zsks.cn/gzzy/),按要求进行网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
3、网报志愿结束后,考试中心立即统计整理数据并投档,考生可以实时查询录取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如有紧急通知事项将在“2016年五年制高职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凡在专栏中显示和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网报志愿结束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按院校分盟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1:1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继续网上征集志愿。
3、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漏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被盗取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4、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6、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反映,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通过RTX联系。
7、其他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