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5:00作者:才子老师
(三)新生首贷(新生第一次贷)
1.通过高中预申请审核的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网页,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根据红色字体的提示要求认真填写贷款申请信息并提交。
2.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1份,本人签字确认。
3.在新生首贷时间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现场办理提交的材料:(1)贷款申请表1份(不需要盖章);(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双方户口簿原件;(4)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
四、注意事项
1.今年续贷不用预先报名,在校生首贷必须在办理前将《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盖章后交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到7月15日,地点:县教育局一楼)。
2.在外县就读的高三应届毕业生和三校生、没有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申请新生首贷,除建档立卡户外必须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家庭贫困资格审查并在两个表上盖章,再持其他材料到县教育局办理。
3.第一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经核实确认是本人后方可签订合同,第三方不得代替签字。
4.在校生续贷在办理时间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即可,第三方不得代替签字。
5.现场办理时,如审核材料不齐,需补齐材料才能办理,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第三方冒名代替签字将取消贷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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