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6 01:5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根据公安部门规定,高校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需迁移户口的同学,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须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内容与实际相符,准确、清楚,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更改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入学后落不了户口;
3、《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身高、血型,籍贯必须填写到省市县,原住址须填写至镇乡村。迁往地址必须填写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雨花片区三号云南民族大学。凡无身份证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尽快办理,并随身携带以便报到使用。不迁户口者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开具本人户口证明,贴一张免冠近照,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手工填写的迁移证需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需交两张白底标准彩色照片,办理迁入落户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12月1日。
咨询部门:学校保卫处咨询电话:0871-5911038
二、2017年我校各专业录取新生学费标准及其它预备款
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另外:还应预备约600元用于教材、体检复查等费用。新生入学后纳入云南省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本科生需缴保费342元(80元/学年,卡费22元/张)。
2、为认真贯彻执行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精神,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交清学费及有关费用。
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0871-5172133
三、2017年我校各专业新生住宿安排及收费标准
学生到校后,由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不同标准的学生宿舍。请新生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以便学校安排宿舍。学生可自带行李,也可到校购买。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咨询部门:学校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宿舍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