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6 01:3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学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详见《云南大学研究生新生交费指南》
四、住宿
1、申请入住:
7月30日前,新生登陆云南大学迎新网http://welcome.ynu.edu.cn信息采集一栏,填写是否申请入住。
住宿地为东陆校区的研究生,如果家庭住址在昆明市二环路内,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2、存入住宿费:
8月15日前,已申请入住的新生将足额住宿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华夏银行“华夏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住宿费交费信息确定住宿床位。
3、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
学校对研究生实行公寓化住宿及管理,生活用品(含床上用品)自备。住宿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统一收取,具体为:博士生入住2人间,1200元/生·学年;硕士生入住4人间,1200元/生·学年。
4、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对以下七个专业的硕士生按短期住宿安排,由所在学院统一申报:会计(在职人员班)、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项目管理、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教育管理。
5、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提出申请并存入足额住宿费的新生,学校将不安排床位。
五、户口、人事档案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律不转人事档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请新生在入学报到时按照调档函上档案接收地址和接收人在截止日期前及时将档案转至接收人老师处。
2、定向就业生以及户口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五区的非定向就业生不转户口关系;非定向就业生(昆明五城区以内研究生除外)可按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转入我校。户籍关系到学生购房、婚育、考试等切身利益,毕业后学校将不保留学生户籍,迁往大中城市可能面临诸多限制,请同学慎重考虑是否将户籍迁至学校。愿意转户口的非定向就业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黑白或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3、特别提醒:
(1)迁移证上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其中“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迁移证上“身份证号码”清晰,且必须与迁移证上的出生日期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写明至“市县”(如:云南省昆明市);所要求之章印齐全清晰(不全者返回出处重新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