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21:10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六条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我校高职本科各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中填报有高职本科专业,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可调剂录取到其它未录满的高职本科专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做退档处理:
(1)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又无法调剂到其它专业的;
(3)学校计划已满,考生仍未被录取的;
(4)考生虽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专业志愿中未填报高职本科专业,所报专业无法满足又无法调剂到其它普通本科专业时,考生自愿放弃调剂到高职本科专业的,或者无法通过有效方式获取考生意愿的;
(5)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艺术类校考省份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学校“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本章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2)在同一专业志愿中,按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的折算方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排前三名者优先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艺术类非校考省份各专业录取原则:
(1)承认统考(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艺术类本科线,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
(2)按学校“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本章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3)在同一专业志愿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按公示所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分值分类录取;
(2)在文化成绩达相应优惠分值的同类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已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