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6:50作者:李一老师
(四)军校和国防生招生院校补填志愿(以下简称“补填志愿”)是军校和国防生招生投档录取的一项改进措施。
军校和国防生参加军检的考生数(即军检人数)应达到院校招生计划的3倍。原始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从政治考核合格且分数达到院校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依据成绩排序,提取军检考生名单。军检人数不足3倍的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将通过招考频道及时公布,开展补填志愿工作,并通过补填志愿完成招生计划3倍的军检人数。所有政治考核合格且分数达到院校要求的考生,都可参加补填志愿。已通知参加军检的考生,可通过补填志愿,在原始志愿落选后,增加一次投档录取的机会。投档过程中,原始志愿优先进行投档。原始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补填志愿的投档录取。原始志愿未被录取,参加了补填志愿并通过军检的考生,即可参加补填志愿的投档。
(五)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指要》,及时了解我省2016年各批次、各科类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过程中的各项政策;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和通过《云南招生》(计划版)了解院校招生信息和报考条件;报考自主招生批次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还要通过浏览院校网站,了解院校招生具体要求。
(六)艺术类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志愿时要特别注意,考生必须要具有所填报的专业认可的专业成绩,否则将无法参与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