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4:33作者:王华老师
一、文史、理工类(分6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1)军队(国防生)、公安、司法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高校及专业,设2个高校梯度志愿。录取时间:7月8日-10日。
(2)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录取高校。设1个高校梯度志愿。录取时间:7月12日-13日。
2.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选拔录取(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1个高校志愿(只允许参加上述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录取时间:7月15日。
A段:重点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7月16日-23日。
B段:重点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24日-25日。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一般本科高校。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7月27日-8月2日。
B段:一般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3日-6日。
4.本科第三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8月7日-11日。
B段: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12日-13日。
5.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高校。
公安高职(专科)院校和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的航海类专业以及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设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13日。
6.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部分普通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专科专业。设5个高校平行志愿。录取时间:8月16日-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