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8 11:15作者:李天扬老师
学位颁发:完成学业后获得艺术教育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招收对象:音乐教育、表演艺术(歌舞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或器乐方向)、美术学、美术教育、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七个方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应届专科毕业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
本专业遵循我国高等教育办学的基本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表演技能,具有创新精神,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文艺研究单位及社会文化管理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研究及演艺事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植根于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音乐土壤,重视对云南民族民间音乐的研究与教学,注重培养从事云南民族民间声乐、器乐表演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依托两校丰富的教师教育资源,为学生选择教师职业提供条件,毕业生能够在专业艺术学校、培养机构等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育工作。
主要专业课程:声乐演唱、钢琴伴奏、歌曲作法、形体训练基础、和声与曲式分析、中外(声乐)名作赏析、中外(器乐)名作赏析、音乐舞台表演、合唱与指挥、云南民族民间声乐、云南民族民间器乐、音乐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等。
学位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