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8 14:36作者:王华老师
1.“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涉嫌违法行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相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2. 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手表、手环在内的计时工具及考试规定用品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试区域,考试过程中,即视为考试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并记入国家《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3. 发卷后到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才能根据监考员指令交卷出考场,如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未到规定交卷时间擅自离开考场,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国家《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4.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场内除了教师监考,还有视频监控。场外有流动巡考,网上有视频巡查。考试期间,考场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进行统一回放审查,一旦发现违纪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