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02:09作者:王华老师
《吕氏春秋》所阐述的顺理思想主观上当然是在为统治阶级着想,但在客观上超越了君权神授等历史局限性,至今仍然有助于澄清现代企业管理办法的一些模糊认识:首先,有助于防止管理办法的正当性与必要性的混同。在社会化大生产中,集中化十分必要;在瞬息万变的竞争中天然需要管理办法者享有随机处置的权利。但类似的必要性最终都要接受是否顺理的检验,而不是相反。其次,有助于防止管理办法的正当性与权威性的混同。严格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固然需要服从管理办法者的权威;但这种权威正是在顺理中获得的,管理办法者在行使管理办法权时必须心怀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敬畏。再次,有助于防止管理办法的正当性与有效性的混同。管理办法的有效不是以管理办法者单方面的利益为标准来衡量的,必须防止一意孤行的有效。
顺理是管理办法效率的杠杆
《吕氏春秋》在顺说篇里讲了一个故事:被誉为春秋第一相的管仲出山前,被鲁国捉住。鲁君将他装在囚笼里,派差役用车押送到齐国。差役们习惯于讴歌而引,哼唱着号子拉车。管仲知道鲁君手下有个施伯很有心计,一旦他得知鲁君将自己放了,就会追上来杀死自己,所以要尽快赶到齐国。于是他就对差役们说:你们喜欢唱,我就给你们领唱,然后你们应和我。他唱的歌节拍适合快走,因而车子在不知不觉中加快了速度。
从管仲的故事可以看出,《吕氏春秋》的顺理思想虽然强调的是道,但同时也是一种术。用今天的说法,是世界观方法论的统一。顺理虽然是对管理办法者的要求,是对管理办法的制约;同时又提供了效率的保证,为管理办法者提供了提高管理办法效率的可靠杠杆,而不是像有些管理办法者所担心的那样,顺理会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在顺理思想里,天理、人心是一致的,都应当合乎规律。该书举例说,大禹治理三江五湖时善于因水之力,顺应水的特性疏导引流,故能取得成功。在管理办法中顺风而呼、际高而望,同样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需要指出的是,在管理办法中因人之心虽然要进一步因民之欲,但并非简单迎合,而是要发挥管理办法对象的积极性,汲取正能量。
顺理中道与术统一的思想,实际上反映了管理办法正当性中的正与当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正,反映了管理办法正当性中的正义性质,是管理办法方法是否恰当之当的前提;前者是后者能否发挥正能量的决定因素和充分条件: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然而,仅仅做到了前者还是不够的,必须同时解决当的问题。在解决当的问题时,前者至少没有邪恶的用心。管仲急于赶路虽然算不上直接是在替天行道,但尽快逃出虎口的想法无可厚非,也无损于差役们的利益。不过,假如管仲不顾差役们的感受,盛气凌人,处置方法不当;或者使得差役们发现加快速度原来对管仲如此重要,而对他们来说并不会得到格外的好处,那极有可能是另外一番情景,节外生枝的情况将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