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01:30作者:李一老师
4.6.4季度末以前离职的员工,不再参加当季度团队奖励的分配。
五. 工作时间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时间
5.1.1公司现行工作时间周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天,从周一至周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8∶30-12∶00,14∶30-18∶00。(冬季与夏季之间工时相差不超过半个小时)
5.2法定假日
5.2.1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当前执行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定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员工有权请病假、事假,请假手续参看本员工手册第8.1.7、8.1.8条规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请婚假必须向行政部出示其结婚证书。
5.3.3产假: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工龄两年以下的,产假为无薪假期。产假期及以后该员工的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属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
5.3.5以上5.3条的各种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