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6 01:17作者:李天扬老师
当前民企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管理过度,一是管理欠缺。这两个问题,尤其第二个问题在民企大量存在。无论是管理欠缺,还是管理过度,对企业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1、何为管理过度?
所谓管理过度,就是说管理过了头。管理过度有以下几种突出现象:一是组织机构层级过多;二是制度形式大于内容;三是流程繁杂且冗长;四是会议过多且质量差。
有的民企随着规模的扩大,没有很好处理集权与分权的问题,权力全部集中到公司上层,不仅设置了过多的职能部门,还设立了多个管理层级。这样以来,不仅增加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也势必导致执行力的弱化。
重视制度建设本来是民企的一个大好事,但过分强调制度的体式规范,而忽略了制度的适用性,且制度原则性要求多,有针对性的处罚条款少,导致制度无法在基层得到很好落实。
因为机构过多,必然导致管理流程繁杂冗长,本来一个部门即可审核确认的事项,却要通过多个部门,并且各个部门只是审核签字,但对最终结果并不负主要责任,从而导致效率大大降低,事情的结果也未必是最好的。
管理过度也体现在会议管理上,一是会议过多,二是会议质量差。会议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研究决策,二是情况通报。决策也好,情况通报也好,不可能每天都要这么去做。过多过滥的会议,不仅带来了较大的时间成本,也容易打乱各个部门的正常工作运行。
存在管理过度的民企,主要原因在于民企的老板。
一家民企,也就1000来人的企业,设置了20多个部门,机关人员占到总人数的15%以上。在这个企业,如果你是一个部门经理,并且有事要见老板,不能直接和老板联系,必须按规定首先通过老板的秘书进行安排;如果你一个部门要办理一个事情,必须首先形成书面文字请示,然后经过办公室的文书,再经办公室主任,之后转到老板秘书,最后方能到老板手里,老板批示之后,再按这样的流程返回去。碰上这样的老板,你不崩溃才怪。
2、何为管理欠缺?
就是说缺乏管理,这种情况在大多数民企普遍存在。管理欠缺的几种突出表现:一是没有制度或制度不健全;二是用人无标准;三是决策随意性强;四是各自为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司治理也是如此。过多过滥的制度不可取,但没有制度将会更糟。制度建设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企业到了那个阶段,就必须随之建立相应的制度,否则,企业发展越快,问题也将越多,最后如同一团乱麻,再想规范需要投入很大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