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23:56作者:王新老师
第二十一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回避制度。领导干部与其亲属,不得在同一领导班子里任职;不得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也不得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领导班子成员的亲属,不得在其直接主管的纪委、财务、审计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第二十二条建立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允许领导干部因本人原因自愿辞职,其程序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许可公司审批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建立干部动态管理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除现职务。
(一)有不适宜担任现职务的行为现象。
思想作风不正、拉帮结伙、搞内耗、严重影响领导班子团结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的;
因违反制度、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
违反党纪国法、厂规厂法受到处分的。
生活腐化堕落、道德品质败坏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组织对其提出限期整改的干部,由于自身因素,在_____个月后仍无改正的。
因患病脱离现职工作岗位_____个月以上的及提前退休、退养的。
(二)不能够较好地完成业绩目标,年度业绩合同得分达不到_____分。
(三)群众信任度低,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优胜率不足_____%。
(四)年度考核排在末尾,在(一)--(三)的基础上,在年度考核中综合排名在末尾且综合得分低于_____分者,解除现职务,数量不超过_____%,其原岗位列为空岗,公开招聘,第一年允许本人参加竞聘,第二年依然处在末尾的干部不允许再参加岗位竞聘。
第四章待遇
第二十四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年,因机构调整、改善领导班子结构而退出现职的,工资津贴保留原待遇。除此之外的干部实行易岗易薪,担任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
第二十五条干部达到退休年龄,要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手续不需要本人申请,不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干部主管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将要退休人员的所在单位,单位通知干部本人,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同干部本人谈话,由人事部门统一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六条从工人中聘用的干部受聘_____年以上(含_____年),并在聘任岗位上退休、退职、退养的,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凡受聘不到十年的,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退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