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23:51作者:才子老师
二、考核期限:20xx年5月-----20xx年12月
三、考核指标:
客房营业指标:为82万元/月(含酒水)
经营净利润达30%
四、奖罚办法:
1、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奖励为;客房部经理200元、主管、领班100元。
2、客房营业额超出责任营业指标部分,按实际金额5%奖励。经理、主管、领班按3:2:1的比例分配。
3、客房营业额未达到责任指标,按实际差额的2%扣罚当月工资。经理、主管、领班扣罚比例为3:2:1。
4、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出1%奖励经理、主管、领班各100元、50元,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欠1%扣罚经理、主管、领班各50元、30元。
5、酒店与客房部依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可作适当调整。
6、普通员工奖罚与清洁房间质量和数量挂勾:保底为12间/天,超出按3元/间计算(质量过关),质量不过关一间重做并扣两间奖金。
7、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前厅员工奖励为每人100元,豪华套房推销奖励:按8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5元/次、按6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0元/次、按5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5元/次(熟客预定除外)
客房部经理 总经理
年 月 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