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5 21:37作者:李一老师
-联想集团华东区域总部人力资源处总监刘明广:
1、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要符合劳动法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程序合法是经常被忽视的。究其原因,多数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的不知道还要经过必要的法定程序。
制度的制定过程要合法是基本条件,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企业必须重视,而且要从最高管理层开始关注。这个过程还必须是实事求是地征求意见,切实考虑员工的合法利益。HR要引导管理者增强法律意识,最好的办法就是能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规避不必要的风险,保留高素质的人才。
2、企业要有正确的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比(ROI)概念
有些企业打擦边球、不按照法规办事的另一个原因,是不愿付出时间和经济成本,比如由于要召集职工代表和工会开会而使制度审核周期变长、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则要支出更多的加班费等。
企业经营者还要树立正确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要正确理解人力资源投入产出比(ROI),不能跟员工算小账。企业发展需要利润,获取利润需要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高质量产品和服务需要人才,而人才需要吸引、保留和激励。保护员工的合法利益是企业的责任,也是保留优秀员工的根本,这些必要的投入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回报和竞争力。
专家
本案中,重庆公司仲裁败诉,有其必然性。争议的起因是由于公司需要制定新的内部规章管理制度。
重庆公司虽然有召开行政办公会议进行讨论,但是职工代表并没有同意通过该两项制度。对此公司没有积极采取进一步协商的方法,而是直接召开了另一次行政会议,擅自将会议记录改为对新制度修改后讨论通过。
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属于无效的规章制度。公司依据无效的规章制度做出解除与彭先生的劳动合同,自然不能获得法律的支持。
目前不少公司在员工管理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误区一:员工必须完全接受公司的管理。
法律赋予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工作上的管理。现在多数企业中,员工只能听从公司的安排,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也没办法拒绝,要保住饭碗,只能一忍再忍。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员工可以理直气壮的对公司说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