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2 14:16作者:李一老师
日前,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和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对市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保教费标准重新划定,调整后收费项目、权责将更为清晰。
记者了解到,此前收费标准为2007年制定,已沿用9年时间。本次新规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此前收费标准将同步废止。
新规收费标准是啥?
之前的幼儿园收费可谓是五花八门,不少还让媒体曝光过,这里面有:取暖费、占床费、婴幼儿早期教育收费、书本费、被褥费、饮水费、门禁卡费、英语兴趣班费、艺术兴趣班费、话说有的幼儿园安保升级,还得向孩子们收费……
现在的收费标准
除按规定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家长自愿交纳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调整后的保教费标准是这样的
其中调整后保教费为:石家庄市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内,省级示范园保教费标准为470元/生/月,一类园430元/生/月;二类园350元/生/月;三类园310元/生/月;注册园290元/生/月。
此外,如企事业单位和街道、村办园存在缺乏相应政策支持的现状,可由幼儿园根据上级补贴(或拨款)情况,向同级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三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不超过本级别收费标准40%的幅度加收的政策。
此外,省级及以上政府和部门、企事业等单位及驻冀部队所属的公办幼儿园,驻石家庄市市区的由省直接管理。保教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制定。
新的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从2016年11月1日起实行。
这些费用明令禁止
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不得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