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7:49作者:三水老师
幼儿园只能收取三项费用
征求意见稿指出,实施细则范围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
保育教育费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指幼儿园向在园寄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代办服务性收费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指为了保证幼儿保育教育正常开展,由幼儿园或其他单位提供必备服务,并由幼儿园收取或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全市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各区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收费项目。
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
对于公办幼儿园,实施细则规定,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标准,应当于发布招生简章前进行。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基础上,按等级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性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标准,应当于发布招生简章前进行。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提前90个工作日向市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意见。还应当提供近三年公办幼儿园分类别平均保育教育成本及财政经费投入情况。
民办幼儿园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于民办幼儿园,实施细则规定,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所在区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