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09:56作者:才子老师
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2.招生对象: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其中,区域内非本区户籍儿童的报名入学按本文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3.地段生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
4.报名办法: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学校负责报名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的查验并把复印件留存备查。
现在北仑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到部队驻地就近的学校报名入学,也可以到在北仑区内所购住宅用房相对应的学校报名入学。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镇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凭拆迁协议和父母有效房产、户籍本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5.申请地段生报名:对需跨街道(镇)入学的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5~6日到有效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报名的资格条件及录取办法见本文件中“(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4.(2)申请地段生”的相关规定。
6.地段生录取:5月16~17日,各小学在网络招生系统完成本校地段生的录取,并做好相应确认工作,5月18日递交教育业务科审核。
适龄儿童户籍在本街道,其父母在报名之日无本街道(镇)内有效房产,视报名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或录取。
适龄儿童户籍在地段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后至8月31日前迁入,若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对应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局根据本街道内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安排。
自2016年起,根据相关学区教育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和公正,明确如下政策:
(1)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
(3)各中小学地段生(户籍原则上本街道(镇)内)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①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②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③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镇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