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0:20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上马街道上马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小班30名幼儿
招生对象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报名范围及
提供材料第一批次招生:招收满足上马社区、北岭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和本街道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及周边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第一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户口薄,家长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房产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发票;有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缴费票据。
第二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后,若有空余学位,招收满足居住在服务社区(上马街上马村社区、北岭社区有私有房产的)的适龄幼儿入园。
第二批次提供材料:需提供户口薄,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房产证明如房产证、网签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有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缴费票据。
第三批次招生:在完成第一、第二批次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安排本服务社区的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
第三批次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马街道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至少一方在上马街道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上马街道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障卡或缴费票据)
3.父母至少一方在上马街道有居住证或有效暂住证。
4.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处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今年1月份至6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报名时间地点第一批次招生时间: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招生时间:6月19日下午13:00—15:00
第三批次招生时间:6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点:上马幼儿园
录取办法第一、二批次招生:全部录取。
第三批次招生: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确定录取名单,若高于招生计划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
注意事项1.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无需提前排队。
2.报名时限1名家长,不需携带幼儿。
3.每名符合条件的幼儿在报名当天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报名,对于同时报2所及以上幼儿园的身份证号码相同的幼儿,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电话及联系人报名电话:87815016联系人:孙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