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09:50作者:才子老师
2016年城阳街道小北曲幼儿园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共招收120名幼儿。
招生对象小班招生对象: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报名范围及提供材料第一批次:招收满足小北曲社区户籍以及满足“六老”之一为本社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需提供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原件及复印件,“六老”之一适龄幼儿需提供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现户口簿索引页(如幼儿父母户口迁出还需提供迁出户口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原件、复印件。
第二批次: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有空余学位,招收购买小北曲社区房屋的适龄幼儿和租住小北曲社区房屋的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购买小北曲社区房屋的适龄幼儿需提供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原件及复印件;与社区签订的购房合同及缴费收据。租住小北曲社区房屋的适龄幼儿报名时需提供家长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父母至少一方在我街道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街道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障卡及缴费票据),其有效期限:签订或签发有效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前,且社会综合保险需连续缴费至入园报名当月;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处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入住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入住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与社区居民签订的租赁协议及缴费收据。
第三批次: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满足幼儿园周边居住的“两所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房产证(或网签证明、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集体产权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购房交费票据。)
第四批次:如有空余学位招收幼儿园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提供材料: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户口簿索引页和幼儿户口登记页、父母至少一方在我街道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在我街道缴纳社会综合保险的证明(社会保障卡及缴费票据),其有效期限:签订或签发有效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前,且社会综合保险需连续缴费至入园报名当月;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房产处出具的正式租房合同、入住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入住当年1月份至报名当月的水电费缴费票据。
说明:“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六老”指的是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规定标准
报名时间、地点第一批次报名时间:6月19日上午8:30—11:30;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6月19日下午13:00—15:00;
第三次招生报名时间:6月20日上午8:30—11:30;
第四次招生报名时间:6月20日下午13:00—15:00。
报名地点:城阳街道小北曲幼儿园(和阳路东端)
录取办法第一批次录取办法:直接录取。如有空余学位下午13:00在幼儿园门口公示空余学位数;如额满不再招收下一批次。
第二批次录取办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将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录取.如有空余学位下午16:00在幼儿园门口公布空余学位数,如满额不再接受第三批次招生报名。
第三批次录取办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将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录取。
第四批次录取办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将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