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0:29作者:王华老师
7.问:民办幼儿园怎么招生报名呢?
答:民办幼儿园(公益性幼儿园除外)实行自主招生,家长可直接联系幼儿园。家长可查询各区(市)县教育局门户网站,也可向民办幼儿园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8.问:我市幼儿园有哪些收费项目?
答:2012年8月27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间和适用对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成都市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共四项,即: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含点心费)、校车接送费。
各类幼儿园除收取上述规定项目的费用外,不得再另立项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家长发现违规收费的可向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9.问:幼儿园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成都市各类幼儿园按照成都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费。
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600元/生/月。由于市和区(市)县两级政府财政对公益性幼儿园中本市户籍3—5周岁幼儿给予了补助,故中心城区本市户籍3—5周岁幼儿家长实际只需交纳保教费400元/生/月。其他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500元/生/月。
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市)县公益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标准,由当地区(市)县价格、教育和财政部门确定,具体价格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公益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对留园儿童收取的保教费,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民办幼儿园不得上浮)。
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区(市)县价格和教育部门备案。
省部属在蓉单位公办幼儿园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建议咨询上述部门。
10.问:幼儿园可一次收取多长时间的费用?
答: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月收取,每月公布账目,多退少补,不得赢利。中小学寒暑假留园期间的保教费,只能在留园期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