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2:23作者:王新老师
日前,常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预计今年各教育阶段入学人数超过15.6万人。据悉,幼儿园今年继续施行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将体现免费、免试、就近原则,职业教育则提倡多元发展、自主选择、率先招生,普通高中会依据中考成绩填报志愿,按志愿和分数录取。
招生条件和时间
幼儿园
入园对象为有常州市户籍或在常州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暂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在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各幼儿园6月2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0日至11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小学
入学对象为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拥有常州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各小学6月2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0日至11日统一办理报名手续,7月16日公布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初中
公办校入学对象为有常州市户籍或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修)业生。各初中于7月25日发出入学通知书。民办校6月2日下午3:00,在校园网公布自主招生方案。6月11日-12日,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方案填写报名表进行自主报名。6月17日前,各小学逐一审核反映学生小学阶段综合素质的有关信息,于6月25日报送至相关民办初中。各民办初中于7月6日在校园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高中及中职
目前报名工作已结束,5月28日至6月3日填报志愿,今年中考将于6月18日至20日举行,高考状元多少分依次是语文、化学、数学、政史、英语、物理。
关于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居住地就近统筹解决。小学入学对象为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初中为应届小学毕(修)业生。
入学对象的监护人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一是入学对象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二是在现居住地连续住满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三是有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或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四是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