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9 08:50作者:王新老师
各幼儿园:
为规范有序做好2016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执行。
一、报名条件
1.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全市幼儿园可招收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入园,2016年幼儿园入园年龄为:大班五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中班四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小班三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各园应严格把好入园年龄关,严禁招收不足三周岁儿童入园。
2.幼儿园新生入园按户籍及房产所在地相对就近入园。
二、报名时间和入园办法
1.幼儿园招生一律在6月27日后进行。
2.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服务区招生办法,城区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自主招生。
3.各幼儿园在报名前10天张贴招生公告。
4.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到幼儿园报名。报名时应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的应出具在本服务区的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证件。
5.各园在开学前5天张贴开学公告,并公布新生编班名单。
6.新生入园后,要在建立幼儿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将幼儿信息录入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幼儿电子档案。
三、相关要求
1.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切实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做好招生服务工作,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凡本园、本服务区内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确保群众满意和社会稳定。
2.幼儿园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任何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实验班、特色班等。
3.幼儿园要充分认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问题的重要性,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4.残障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读特殊教育学校,轻度残障幼儿可以在服务区幼儿园随班就读。幼儿园要尊重残障儿童监护人的选择,不得拒收。
5.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确保幼儿园办园规模与办园条件相适应,各园必须按计划招生,实行标准班额办园,原则上编班人数为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