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8 08:22作者:王华老师
韶关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55年,是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园。在职教职工68名,教师专业合格率达100%,其中高级教师占70%。一直以来,我们努力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孩子在愉悦的学习环境中观察、思考,注重引发孩子终生受用的学习兴趣,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为孩子的终生发展做准备。
六十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园全体教职工辛勤耕耘,不断进取,收获了累累硕果。300多名幼儿美术作品获国家、省、市级大奖,幼儿舞蹈多次获省、市大赛金、银奖;十多位教师获得省南粤优秀教师、省“三八”红旗手、市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幼儿园先后晋升为省一级幼儿园、省绿色幼儿园、省巾帼文明岗、全国示范性家长学校、省食品安全A级示范单位、省学校食堂示范单位;曾被评为省托幼先进单位、省学前教育协会实践基地、中国心理学会全国教育科学《幼儿科学创造力培养》实践基地、韶关学院教育实习基地、市教科研先进单位。
一、招生计划
根据省一级幼儿园的办园要求,我园教学班设置为4个大班、6个中班、4个小班。2016年秋季招收小班幼儿为100名。依据省、市有关办园规定,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结合我市办园实际,今年招生数的70%(即70人)面向社会(地段)招生,30%的学位(即30人)用于解决韶关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原招生渠道子女等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才子女。若70%的比例无法满足范围内子女入园,则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从报名人员中进行招录。
二、报名条件
年满三周岁,即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本市户籍的健康适龄儿童(含2012年8月31日)。
三、面向社会招生范围
按“就近入园”原则,户籍或居住地在以下范围为我园招生范围:风采路以南至环园路以北,风度中路以西至西堤中路以东。
四、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1上午(周六)8:30--11:30,下午14:30--16:30
2016年4月12上午(周日)8:30--11:30(报名不分先后)
五、面向社会招生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户口簿(户主页、幼儿本人和父母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母亲计划生育服务证、预防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及幼儿彩照一寸照片1张等有关资料,携幼儿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家长需要陪幼儿参加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