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3 08:29作者:李一老师
sp;无证办学点无法根除的问题,在当前很多地方较为常见,并且比较集中地出现在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过程中。在不少大城市的城乡接合部,部分办学者借用旧厂房甚至民房开办低价的农民工子女托儿所、学前班甚至中小学,很多办学点既无操场,也无专用教室,师资、课程设置无法达标,成为被取缔的对象。但取缔之后,如果学生由当地公办学校负责“吃进”,经常“难以下咽”;而若安置不妥,孩子失学、家长不满则可能引发社会事件。
对此类办学点,“关”还是“管”?教育主管部门往往陷入“两难”境地。上海近年来的探索或可有所启发。为应对入园高峰,当地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同时,对幼儿园采取分级管理制——办园者可根据自身实力和办学条件,按标准申报市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等,接受相应标准的管控。而为了满足大量外来务工者子女的入园需求,上海重拾民办三级幼儿管理标准、制订外来务工者子女“看护点”标准等,对办园的园舍、师资、班额等适度放宽,但划定底线。此举一出,数百家原本被划定在标准和监管之外的民办幼儿园和看护机构获得合法身份,进入政府部门监管范围,既满足了家长的需求,又能保障办学安全和质量。同时,政府部门每年还专款资助这些民办幼儿和看护机构改善玩教具、厨具、卫生器具等设施,提高其办学质量。
可见,要从根本上破解教育供需的“两难”问题,政府、市场和家长三者之间的关系要重新审视。基础教育是一种社会公共服务,政府的责任在于提供公益性的、基准的服务,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而由多元教育需求促生的民办教育,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产品,满足家长的个性化教育需求。在教育转型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应不断转型,通过完善“管、办、评”分离的机制,从具体的办学事务中脱身,转向制订调控政策、规范标准等,通过合理的政策杠杆,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