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16:36作者:王华老师
张磊则认为,教师职业道德仅仅是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在教师教育劳动过程当中生成,是用来调节教师与他人、集体、社会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必须遵守的基本的道德规范和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所体现出来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学者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定义本质也是相同的,即都把教师职业道德概括为教师在其职业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及行为准则。从社会层面上来说,教师职业道德是指不管教师在社会上是作为一般人还是专业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从个人道德层面来说,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每个教师在从事教书育人的工作以及履行其职责过程当中在思想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个人品格和修养。它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当用怎样的思想态度去教育学生,用怎样的行为去待人接物,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尽职尽责。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一个概念,它有其基本外延,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中叙述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当然,这不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全部内涵,还应包括教师的职业理想与追求、职业良心、教师义务等等。
二、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研究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主要体现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中。党和政府在不同历史时期根据教师队伍当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对其进行修订,部分学者也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身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 一) 从纵向角度来比较研究
杜中兰、李天凤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所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叙述和说明,并且将四个规范进行比较,指出新规范具有六个特点,即符合时代要求,与时俱进; 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精神要求;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倡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注重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自身职业修养; 树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开拓了知识视野六个鲜明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们应该采用多种形式、措施,坚持密切配合、双管齐下、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学习来践行师德规范。
胡珠楠通过回顾 2000 年以来我国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修订,发现其有六个趋势: 由理想趋向现实; 由他律趋向自律; 由统一趋向分层;由随意趋向科学; 由难行趋向可行; 由广泛趋向专一。指出这些趋向将通过把规范从内容、名称、对象等方面进行变革来推动其步入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