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7 14:17作者:才子老师
十三、加强管理经办队伍建设,提高管理经办能力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队伍建设。制定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规则和行为准则,建立健全管理经办人员管理、培训与考核制度。完善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新农合管理经办能力与效率。实现所有参合农民使用二代身份证就医,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报销。
十四、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整合
按照省政府和省医改办要求,做好《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落实,逐步实现基本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基金管理、定点管理、医保目录的“六统一”。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工作。
十五、继续开展商保公司经办新农合业务
在省政府要求的21个县以及合肥、蚌埠、滁州三市全面开展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基本医保试点,逐步建立基本医保管办分开机制。继续落实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工作,完善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大病保险机制。
十六、保障措施
(一)实行新农合工作目标管理。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利益,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将新农合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总额预算管理、经费投入等情况列入任期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并建立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2018年民生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单项考核办法另文印发。
(二)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挥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建立农村逐级指导与转诊体系,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新农合制度完善与发展提供支持条件。
(三)开展新农合工作评价与指导。要强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责任,省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开展对各市新农合工作的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的市、县(市、区)进行重点管理,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