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3:41作者:李一老师
序号 | 重大疾病病种 | 主要治疗方法 | 省级已救治定点医院 | 费用定额标准 | 补偿标准 | ||
1 | 儿童先心病 | 房间隔缺损 | 外科治疗 | 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解放军163医院、旺旺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岳阳市一人民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株洲恺德心血管病医院等,其中,湘潭市中心医院以下单位仅限开展房缺、室缺、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狭窄4个病种定点救治 | 外科手术治疗:体重<10公斤:2.8万元。体重10-15公斤:2.2万元。体重>15公斤:2.1万元;采用介入治疗费用标准为2.6万元。 | 房缺、室缺、动脉导管未闭及肺动脉狭窄由新农合按100%补助;主动脉缩窄、法洛氏四联症、完全性大动脉转位及室缺合并肺动脉高压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补助80%,民政医疗救助补助20%;完全性肺静脉异位引流、肺动脉闭锁、右室双出口、完全性房室隔缺损等其他复杂畸形的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补助70%,其余个人自付。 | |
室间隔缺损 | 外科治疗 | 外科手术治疗:体重<10公斤:2.8万元。体重10-15公斤:2.4万元。体重>15公斤:2.3万元。以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为主要诊断的复合畸形手术费用加收0.5万元;采用介入治疗费用标准为3.0万元;室缺合并肺动脉高压(中度以上,MPAP≥40mmhg)的费用标准为4.5万元。 | |||||
动脉导管未闭 | 外科手术治疗 | 1万元 | |||||
介入治疗 | 2.2万元 | ||||||
1 | 儿童先心病 | 肺动脉狭窄 | 外科手术治疗 | 3.2万元(仅限肺动脉瓣狭窄的2万元) | |||
介入治疗 | 2.2万元 | ||||||
主动脉缩窄 | 外科手术治疗 | 4万元(仅限主动脉瓣狭窄的2.7万元) | |||||
法洛氏四联症 | 外科姑息手术 治疗 | 3万元 | |||||
外科根治性手术治疗 | 体重<10公斤:5万元。 体重10-15公斤:4.5万元。 体重>15公斤:4万元。 | ||||||
完全性大动脉转位 | 外科手术治疗 | 6万元;其他复杂畸形(含完全性肺静脉异位引流、肺动脉闭锁、右室双出口、完全性房室隔缺损)比照完全性大动脉转位费用定额标准执行 | |||||
2 | 儿童白血病 |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造血干细胞移植 | 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省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 | 一次性定额补助15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助80%,民政医疗救助20%。不纳入新农合年度最高封顶线范畴。 | |
2 | 儿童白血病 |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规范化住院治疗 | 标危组患者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住院治疗费用标准为8万元(含住院期间贫血、出血治疗费用,不含严重感染治疗费用)。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门诊费用标准为1.5万元。 中危组患者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住院治疗费用标准为9万元(含住院期间贫血、出血治疗费用,不含严重感染治疗费用)。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门诊费用标准分别为2.5万元和1.5万元。 高危组患者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住院治疗费用标准为11万元(含住院期间贫血、出血治疗费用,不含严重感染治疗费用)。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门诊费用标准分别为2.5万元和1.5万元。 | 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补助70%民政医疗救助补助20%,个人自付10%。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门诊费用新农合补助70%,其余个人自付。住院期间严重感染住院治疗费用按普通疾病政策补偿。 | ||
2 | 儿童白血病 |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 规范化住院治疗 | 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住院治疗费用标准为8万元(含住院期间贫血、出血治疗费用,不含严重感染治疗费用)。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阶段门诊费用标准为1.5万元。 | 第一年诱导缓解和巩固强化阶段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补助70%,民政医疗救助补助20%,个人自付10%。第二年、第三年维持治疗段门诊费用新农合补助70%,其余个人自付。住院期间严重感染住院治疗费用按普通疾病政策补偿。 | ||
3 | 终末期肾病 | 血液透析 | 各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 | 400元/次(不含药费和其他费用) | 省级住院按普通疾病政策补偿;门诊费用按70%补助 | ||
腹膜透析 | 4000元/月(含腹膜透析液和检查费用) | 省级住院按普通疾病政策补偿;门诊费用按70%补助 | |||||
4 | 乳腺癌 | 手术治疗 | 各省级新农合定点综合及专科医院 | 2.1万元 | 70% | ||
常规放疗+化疗 | 1.2万元/疗程 | ||||||
常规放疗 | 0.8万元/疗程 | ||||||
常规化疗 | 0.65万元/疗程 | ||||||
5 | 宫颈癌 | 手术治疗 | 2.5万元 | ||||
腔镜治疗 | 3.0万元 | ||||||
常规放疗+化疗 | 1.2万元/疗程 | ||||||
常规放疗 | 0.8万元/疗程 | ||||||
常规化疗 | 0.65万元/疗程 | ||||||
6 | 耐多药结核病 | 规范化住院治疗 | 省结核病防治所(省胸科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 | 2.5万元 | 70% | ||
门诊治疗 | - | 门诊费用定额补偿标准为1500元/月。 | |||||
7 | 重性精神病 | 规范化住院治疗 | 各省级新农合定点综合医院 | 1万元 | 70% | ||
门诊规范化治疗 | - | 门诊费用按70%补助,每月限额补偿500元 | |||||
8 | 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限0-6岁) | 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 | 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 | 11.5万元 | 定额补偿6.75万元 | ||
9 | 急性心肌梗塞 | 手术介入治疗 | 3.0万元(含1个支架) | 70% | |||
4.5万元(含2个支架) | |||||||
搭桥手术治疗 | 8.0万元 | ||||||
10 |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 6.0万元/年(进口) | 进口70% | |||
3.5万元/年(国产) | 国产80% | ||||||
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 8.0万元/12个月或15个月(进口) | 进口70% | |||||
4.5万元/年(国产) | 国产80% | ||||||
11 | 肺癌 | 原发性肺癌 | 开放性手术治疗 | 3.7万元 | 开放性手术按80%报销,其他治疗方法按70%报销。腔镜手术失败后需用开放性手术治疗的,其住院费用超出腔镜手术定额的部分费用新农合按50%报销,其余患者自付。 | ||
腔镜手术治疗 | 5.0万元 | ||||||
常规放疗+化疗 | 1.2万元/疗程 | ||||||
支气管肺癌 | |||||||
常规放疗 | 0.8万元/疗程 | ||||||
常规化疗 | 0.65万元/疗程 | ||||||
12 | 食管癌 | 开放性手术治疗 | 4.0万元 | 开放性手术按80%报销,其他治疗方法按70%报销。腔镜手术失败后需用开放性手术治疗的,其住院费用超出腔镜手术定额的部分费用新农合按50%报销,其余患者自付。 | |||
腔镜手术治疗 | 5.0万元 | ||||||
常规放疗+化疗 | 1.2万元/疗程 | ||||||
常规放疗 | 0.8万元/疗程 | ||||||
常规化疗 | 0.65万元/疗程 | ||||||
13 | 胃癌 | 开放性手术治疗 | 3.7万元 | 开放性手术按80%报销,其他治疗方法按70%报销。腔镜手术失败后需用开放性手术治疗的,其住院费用超出腔镜手术定额的部分费用新农合按50%报销,其余患者自付。 | |||
腔镜手术治疗 | 5.0万元 | ||||||
常规放疗+化疗 | 1.2万元/疗程 | ||||||
常规放疗 | 0.8万元/疗程 | ||||||
常规化疗 | 0.65万元/疗程 | ||||||
14 | 结肠癌 | 开放性手术治疗 | 3.7万元 | 开放性手术按80%报销,其他治疗方法按70%报销。腔镜手术失败后需用开放性手术治疗的,其住院费用超出腔镜手术定额的部分费用新农合按50%报销,其余患者自付。 | |||
腔镜手术治疗 | 5万元 | ||||||
常规放疗+化疗 | 1.2万元/疗程 | ||||||
常规放疗 | 0.8万元/疗程 | ||||||
常规化疗 | 0.65万元/疗程 | ||||||
15 | 直肠癌 | 开放性手术治疗 | 3.7万元 | 开放性手术按80%报销,其他治疗方法按70%报销。腔镜手术失败后需用开放性手术治疗的,其住院费用超出腔镜手术定额的部分费用新农合按50%报销,其余患者自付。 | |||
腔镜手术治疗 | 5.0万元 | ||||||
常规放疗+化疗 | 1.2万元/疗程 | ||||||
常规放疗 | 0.8万元/疗程 | ||||||
常规化疗 | 0.65万元/疗程 | ||||||
16 | 脑梗死 | 手术治疗 | 5.0万元 | 70% | |||
颈动脉介入治疗 | 7.0万元 | ||||||
颈动脉内膜剥脱术 | 3.5万元 | ||||||
17 | 血友病 | 替代治疗(凝血因子Ⅷ、Ⅸ治疗) | 当次住院比照普通疾病提高10个百分点报销;急性出血期用药费用纳入各统筹地区特慢病门诊统筹按70%补偿。 | ||||
18 | I型糖尿病 | 规范化住院治疗 | - | 省级住院按普通疾病政策补偿 | |||
门诊胰岛素药物治疗 | 500元内/月 | 按70%报销纳入各县市区特慢病门诊补助 | |||||
19 | 晚期血吸虫病 | 普通腹水型规范化住院治疗 | 湖南省晚期血吸虫病患者治疗救助技术方案(湘卫血防发〔2009〕1号)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 - | 新农合定额补偿800元(财政补偿3000元) | ||
顽固腹水型规范化住院治疗 | 7200元 | 新农合定额补偿1000元(财政补偿6000元) | |||||
上消化道出血型,巨脾型(非手术治疗) | 8500元 | 新农合定额补偿2000元(财政补偿6000元) | |||||
上消化道出血型,巨脾型(手术治疗) | 13900元 | 新农合定额补偿5000元(财政补助6500元) | |||||
20 | 艾滋病机会感染 | 艾滋病合并新型隐球菌脑膜炎 | 规范化住院治疗 | - | 按70%比例补助,限额补助1.2万元。 | ||
艾滋病合并细菌性肺炎 | |||||||
艾滋病合并马尼菲青霉 菌病 | |||||||
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 | |||||||
艾滋病合并活动性结核病 | |||||||
艾滋病合并肺孢子菌肺炎 | |||||||
21 | 尿道下裂 | 外科手术住院治疗 | 按70%补助,限额补助1.0万元 | ||||
22 | 苯丙酮尿症 (PKU限0-14岁) | PKU限门诊检查费用及治疗用低苯丙氨酸食品费用;BH4D限门诊检查费用、专用药品费用、所需特殊奶粉费用 | - | 省级住院按普通疾病政策补偿;门诊费用按70%补助,PKU门诊年度限额1.2万元,BH4D门诊年度限额1.5万元 | |||
23 | 唇腭裂 | 唇裂手术住院治疗 | 新农合按70%比例补助,限3000元(不含省微笑列车唇腭裂患者深度关怀救治项目,下同) | ||||
腭裂手术住院治疗 | 新农合按70%比例补助,限4000元 | ||||||
24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省级住院治疗费用补偿按普通疾病政策,市、县补偿政策由各地自行确定 | |||||
注:省级尚未确定救治定点医院的病种,由各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按本文件要求提出定点救治申请,省卫计委组织审核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