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22:20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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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和疾病全覆盖
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5069万,参保率维持在97%左右,我省已迈入全民医保时代。
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通知》将大病保险覆盖范围从原来的城乡居民拓展到包括职工在内的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实现大病保险制度人群全覆盖。
目前,我省大病保险已经覆盖2634万人,建立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后,预计全省5069万名基本医保参保人员都能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按规定,大病保险政策中‘大病’的概念是按医疗费用界定的。”该负责人说,这不仅涵盖了原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所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也涵盖了前期各方比较关注的部分罕见病,将覆盖范围拓展到了所有疾病,避免出现病种歧视,较好维护大病保险政策公平性。
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大病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参照各设区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确定,最高补偿限额按起付标准的10至15倍设定,支付比例不低于50%,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杭州拱墅区医保参保人员张先生几年前身患癌症,现在平均每年要花费30万元左右的医疗费。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张先生为例,在实际报销时,实行分段式报销:第一段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段,按照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大致实际报销60%左右医疗费用,也就是18万元;第二段是起付标准以下自付段,按浙江省2013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29975元计,个人大约需要承担3万元左右;第三段就是大病保险报销段,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和起付标准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段的合规医疗费用为9万元,按不低于50%报销比例,至少可以报销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