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22:15作者:王新老师
变化3:
未达最低年限不能一次性补缴
2013年底,为赶搭医保最低10年的缴费年限的“末班车”,广州全市有约10万人“突击”参保,而这个群体中有不少已经是临近退休年龄的市民,这意味着,即使他们过两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医保缴费年限也还没有达到10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按照医保新政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可缴费至规定年限。在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期间,按规定享受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从本月起,这类人群到了退休后,仍需按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按月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10年或15年),而这期间只能按照城镇在职职工的标准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