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22:13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7芜湖市医保新政策最新出炉了,大家知道了吗?以下是高教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芜湖市医保新政策【最新出炉】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欢迎大家阅读!
一是扩大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障范围。
所有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参保人员,个人无需缴纳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保费用,均可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待遇。
二是突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将临床治疗确需的治疗类药品费用纳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其中对需根据基因检测结果使用的靶向药物,参保患者须提供相关基因检测报告。
三是调整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支付比例。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支付比例全省统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分段报销比例为50%-8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报销比例为50%。
四是控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水平,
将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比例纳入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考核,督促协议医疗机构控制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水平,有效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政策】芜湖市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啦
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科学校、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全日制高等院校)、18周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在校居民、非从业居民低档次缴费标准(个人缴费120元/人/年)均调整为150元/人/年,其他类别人员缴费标准不变。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非在职学生等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区政府给予50%补助。其中,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无”人员,统一按高档次缴费标准(个人缴费260元/人/年)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区政府给予全额补助。缴费时间从今年8月份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