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6 20:26作者:王新老师
(五)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提倡政府购买商业医保。
成都与广州异地报销“模式”已基本成形,本月底可实现两地异地报销。昨日(7日)记者从成都市医保局获悉,成都参保人员在广州务工期间就医,可享受到异地结算的便利;同样,广州参保人员在成都就医,也能享受异地结算。据悉,广州是成都市首个进行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的城市,如果试点成功,今后,异地医疗费用结算有望在其他城市实现。
(二)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4、建城乡一体化基本医保制度
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还提出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中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并存,城乡居民总参保率维持在95%以上,但上述各项医保,特别是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统筹层次偏低,多数省份、地方的统筹层次停留在地市,甚至区县一级,造成医保患者跨区出县就诊,医药费报销受限,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迁徙矛盾日益凸显。
在一些外地务工人员集中的省份(地市),农民工持有家乡的新农合,在务工地看不起病。而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越来越多随儿女异地养老的外省退休老人,因为受医保无法异地报销结算的制约,看病难、看病贵负担也正在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