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3:51作者:王新老师
损害赔偿
1、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参照佛山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参照佛山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50元/天。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
1、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604534.20元,二级伤残:544080.78元,
三级伤残:483627.36元,四级伤残:423173.94元,
五级伤残:362720.52元,六级伤残:302267.10元,
七级伤残:241813.68元,八级伤残:181360.26元,
九级伤残:120906.84元,十级伤残:60453.42元。
(2)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210856.80元,二级伤残:189771.12元,
三级伤残:168685.44元,四级伤残:147599.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