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9:07作者:王新老师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觉民介绍,去年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9月底,省政府医改办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该报告后,提出6个方面需进一步整改的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抓紧整改,并于去年12月底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了整改情况。经过半年多的整改,专题询问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城镇医保方面,省财政厅和人社厅牵头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下发全省执行,力争在今年全面实现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同时,积极推进按人头、病种、单元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新农合方面,截至去年年底,全省115个县(市)区已全部实施新农合制度并开展了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除昆明市的14个县区,昆明市已实行医保城乡统筹)。同时,分别推行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已达83.26%。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通过稳步扩大和提高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与比例、严格执行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等措施,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就解决医保资金沉淀不断增大、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问题,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施边明说,目前,我省已将医保乙类用药个人先自付比例由10%—15%统一下调为3%;住院起付线普遍下调100元,提高了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职工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3.26%和71.53%,较2008年分别提高18.26和26.53个百分点。统一了全省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将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0%提至25%和50%,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提至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