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3:36作者:才子老师
(3)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均在市、县医保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民政等行政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统一进驻医保中心,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将居民健康卡功能逐步并入社会保障卡,实行网卡合一、综合监管。
(4)加强各级医改办职能,强化对药品目录和医用耗材的管理与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10.提高保障水平。建立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比例均不低于国家标准。逐步扩大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适当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报销比例不低于50%。出台贫困人口医保脱贫政策,帮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按期脱贫。
11.改革支付方式。推进和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建立医保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机制和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检查、药物费用等支出情况,实行医保资金预付制。全面开展异地就医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四)深化药品供应保障改革。全面推行“两票制”,完善采购办法、优化配送环节、改进结算方式、强化使用监管、加强质量追溯,提升药事服务和管理能力,实现药物品质优良、价格合理、公平可及。
12.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实行分类采购、分类限价。组建区域性或跨区域采购联合体,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开展带量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13.推进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通过分类分批实施、最低限价挂网、医院带量议价、网上阳光采购、价格区段管理、品种动态调整,降低医用耗材费用。
14.创新配送管理方式。通过实施“两票制”,减少流通环节。强化县镇村一体化配送,利用现代医药物流,提高配送效能。探索建立医院药品智能管理系统。
15.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规范药品使用,促进合理用药。二级及以上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
16.改进药款结算管理。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内及时支付药款。鼓励医院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银行提供药品周转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