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3:33作者:王华老师
近日,市开发区参保人员闫国兴因病住院治疗,医疗费花了2.7万元。在办理出院手续时,闫国兴只需支付9450元,其余的由医保基金支付。
“参加新农合时,医疗费报得少,住院需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然后再到区里报销。现在好了,只需掏自付费用就行了,报销医疗费不用来回跑。”闫国兴说的这些变化,得益于我市建立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市人社局副局长孔立京说:“2015年12月,我市市本级和21个县市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新农合经办机构、人员编制等,全部纳入市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机构、人员、场地、设施四到位。截至今年4月底,威县、市开发区、内丘县、广宗县等地已实现新标准缴费报销。年底前,全市21个县市区的600多万名新农合参保人员,将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
医保并轨待遇标准提高
建立统一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支付标准,是突破制度“碎片化”、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关键。为此,市人社局提高城乡参保居民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今年,市城乡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是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是420元;父母参加医保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连续参加医保4年者,可折合1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我市还建立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制度,普通门诊个人账户资金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费用或住院的自付费用,年终不清零,家庭成员可共享,可结转继续使用、可继承。大学生普通门诊包干费用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划拨,委托各高校包干使用,负责大学生的门诊费用,超支不补,基金结余下年度继续使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实行定点管理,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起付标准是4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1万元。
以参保人员闫国兴为例,他在市区一家三级医院治疗,住院费用在1000元以上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按照原新农合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到市区住院治疗,要按照转外就医,报销比例只有41%。现在,他在市定点医院看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65%,待遇提高了2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