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18:07作者:王华老师
“特殊病种”申请手续是如何办理的呢?以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为例,“特殊病种”的申请及审批流程是这样的:北京的医保患者可以在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一家作为“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属于专科医院,如患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未选“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保患者可以直接到“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就诊的;但“特殊病种”需单独申请审批。办理“特殊病种”申请的医保患者首先需拿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出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自己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拿到审批单后,按照要求填写、盖章之后,再带上“社会保障卡”,到自己参保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批准之后,个人留一份“审批单”,另一份交“审批单”要交到个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部门。在批准期限内,注意是在批准的期间内,可以享受“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待遇。“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只能确定一家,批准期限为一年。批准期限到期后,医保患者如果要求换一家定点医院,就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保办主任冷家骅特别特别提醒肿瘤患者,要在放化疗方案确定时申请“特殊病种”并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360天一个结算周期,患者在一个结算周期内只用交一次起付金;单纯门诊复查、无需放化疗的患者不符合“特殊病种”的申请条件。在其他医疗机构办理“特殊病种”的,最好向就诊的医疗机构咨询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