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7:25作者:才子老师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参保人员,不能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
取消后还能申请吗?
异地居住人员返回哈市居住后,应及时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取消后一年可再次申请办理。
住院治疗时需登记备案参保人需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应在入院起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登记备案(电话:12333、87383555、网址:www.hrblss.gov.cn),备案内容包括:患者基本情况,治疗医院及联系电话。
两种情况不能报销医疗费报销啥标准?1、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报销要带啥?异地居住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患者垫付,治疗终结后一年内,携带下列材料到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
1、医疗费报销票据;
2、费用明细(含具体诊疗项目、药品费用、数量和单价并加盖医院专用章);
3、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病程记录和出院小结并加盖医院专用章);
4、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复印件(报送材料一律不退)。
啥情况医保不报销?
1、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人在办理完本项手续后,方可入院治疗,未办理或办理本项手续之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记得去银行改密码
1、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哈尔滨银行更改社会保障卡上的哈尔滨银行账户的密码(初始密码000000)。
2、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更改社会保障卡上的哈尔滨银行账户密码,请办理本人的哈尔滨银行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