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5:25作者:王华老师
为解决城乡医保制度分割产生的待遇不均衡、政策不协调、基金共济能力弱等突出问题,有利于实现协调、共享发展,增强医保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鼓励和制约作用,提升基金保障效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要实现政策“六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从而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促进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服务利用更加有效。
根据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力争2017年统一制度正式启动运行。
北海市将根据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开展整合工作,届时,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现象将终结,城乡居民将更加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社保知识】
北海市医疗保险转诊申请审批
申请条件:(一)危重病员,转院才能抢救的;
(二)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明确的疑难病症;
(三)专科病症,定点医院无条件治疗的;
(四)因病情需要做某些检查和治疗,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此设备或未开展此项业务的。
办理材料:
(一)经治医师填写《北海市医疗保险转诊申请审批表》,科主任签署意见。
(二)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医保科审批、盖章。
(三)病人或家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