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6:29作者:三水老师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重疾商业险”)即将出台实施,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制度覆盖所有参保人,近1158万医保参保人将受益;采取自愿参保,其中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已达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待遇覆盖医保目录内药品以及自费药品,其中一个参保年度内目录内药品最高可支付15万元,自费药品中部分针对肿瘤治疗的靶向药支付不设封顶线,重疾商业险报销比例为70%。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市社保局副局长黄险峰告诉记者:“国家及广东省要求各地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目前深圳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还建立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总体待遇较高,已基本达到并超过国家规定的大病保险的要求。但仍存在部分参保人患大病后由于使用较多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等原因导致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情况。深圳市政府将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列为民生实事。”
此次我市出台的办法规定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重疾商业险”以自愿参加为原则,覆盖所有参保人,不同类别的参保人参加重疾商业险的区别仅在于其保费资金来源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