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6 20:3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与此同时,广东先后于2009年、2011年开展新农保、城居保,2012年则实现全省两项制度的全覆盖。2013年,省政府下发《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整合两项制度,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并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2014年7月,修订发布《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
医保方面,广东率先于2012年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目前全面实现居民医保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21个市均实现了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筹资和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服务,进一步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实现市内自由选点就医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也稳步推进。按照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待遇项目和标准办法、统一基金管理和使用(市级统收统支)、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要求,全省21个地级市已实施了失业保险市级统筹,为省级统筹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