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16:49作者:三水老师
六、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程序
(一)统筹地区内就医
参保居民可自愿选择在项城市内任何一家城镇医保定点医院就医,门诊费用可用个人账户支出,支完为止。住院费用按规定及时报补,每年最高封顶10万元。
(二)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1、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项城市中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居民持医疗保险IC卡、身份证原件和两张复印件、《项城市城镇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市医疗保险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往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2、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转诊转院患者只能报销被指定转诊医院的医院医疗费。
3、病情紧急无法进行正常报批的,可先转院,但须在3日内补办有关手续。参保人员外出期间因急症住院的,须在3日内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备案。未登记备案和未经医院确认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4、正常办理转诊、转院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凭转诊转院手续、《项城市城镇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住院确认表》、出院证明、费用总清单并加盖收费专用章、收费专用票据、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管理章等资料,于出院30日内报市医疗保险中心。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审结。
5、本市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放假回原籍发生疾病,在住院3日内以电话等形式报医疗保险中心备案后,登陆邮箱下载确认表,按要求报送资料后方可报销。
七、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自杀、自残、斗殴、酗酒或因违法违规等造成伤害的。
3、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治疗费用。但属于学生儿童无其他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属支付范围,无其他责任人指属个人原因造成。
4、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5、未使用医保IC卡住院发生的费用。
6、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