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7:44作者:李天扬老师
针对精神类疾病病情特殊、治疗周期长的,此次调整对这部分疾病采用了按日费用包干的办法。即,住院天数在60天以内的由统筹基金按125元/天支付;住院天数在60天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110元/天支付;需常年治疗的,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控制在31000元。职工个人每天负担10元,年度内个人负担最高不超过3000元。
开展门诊手术费用包干的门诊日间治疗付费办法试点。将门诊进行的白内障手术治疗、腰椎间盘介入治疗、外痔手术治疗等技术成熟、过程可控、费用透明的手术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只需负担固定金额的费用即可在门诊进行手术治疗。据介绍,参保群众需要在门诊进行腰椎间盘介入治疗手术的,在三级医院只需负担700元,在二级医院只需负担500元;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术在三级医院只需负担600元,在二级医院只需负担400元。
首次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居民医保起付线4000元封顶
随着我市医疗保险的制度和人群全覆盖,此次调整取消了首次参保的待遇等待期。同时,为了杜绝“有病参保,无病断保”的现象,对于未及时申报缴费的,除按规定补缴欠费外,还应设立相应的过渡期。中断缴费在12个月内的,缴清欠费的次日后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缴清欠费之日起满3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个月后享受大额医疗补助(或大病保险)待遇。不能缴清欠费的,再次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2个月后享受大额医疗补助(或大病保险)待遇。
为了切实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新办法明确,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住院时需按次负担起付标准,但年度内负担的住院起付金达到4000元的,此后不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