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23:28作者:王华老师
2.深圳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深圳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深圳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缴费比例:0.7%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
缴费方式:
①学生、幼儿由所在学校、科研院所或托幼机构于每年9月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一次性缴纳当年9月至次年8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
缴费比例:0.7%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
缴费方式:本人按月缴费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总缴费比例=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7%
缴费比例:0.7%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
缴费方式:由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代为按月缴费,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5.在深圳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深圳市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相关规定的,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以上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可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比例:0.7%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
缴费方式:本人按月缴交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深圳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2%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
缴费方式: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