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24作者:王新老师
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共同缴纳。
(一)个人缴费以本人年度工资总额的2%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保单位缴费以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按7%缴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困难企事业单位,经申请批准后,可按全市上年度平均职工工资的5%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托管档案人员是如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在我市档案托管机构托管档案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5%或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按5%比例缴费的,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9%比例缴费的,享受全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划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托管档案人员应及时到档案托管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大额医疗保险救助金如何筹集?
参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按潍坊市大额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享受大额医疗待遇。现行政策规定大额医疗救助金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每年4月一次性缴纳,由单位负责缴纳,也可由个人缴纳。为方便退休人员缴纳,除本人特殊要求外,由社保局从养老金中代扣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