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17作者:王华老师
5.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指导试点区市对医院收入和支出进行规范,制定管理办法,控制县级公立医院行政性支出,加强公立医院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实施成本核算。试点区市应委托第三方,对试点医院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年度审计,审计报告和结果将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评价的重要依据。
6.加强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控制。建立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联合控制机制,通过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政策,理顺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办法,完善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政策等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总量,调整药品、高值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在收支中的比例结构,切实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费用实际负担水平。
7.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科学考核评估体系。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总量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费用控制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脱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两个积极性。
8.吸引优质医疗资源来青办医。按照病有良医的目标,重点引进高水平的综合性医疗机构,通过市场机制引进专科医疗资源。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高端医疗资源引进和国际合作项目落地。
9.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工作。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政策文件,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强化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医疗护理功能,提高居家养老医疗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快专业护理服务机构(护理院、护理站)培育发展。鼓励护理机构连锁经营,鼓励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照料和关怀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护理机构纳入护理保险定点管理。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动、合作机制。
10.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制定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统一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11.整合特殊群体医疗救助,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整合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和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制定新的因病导致生活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制度,优化救助环节,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实施一站式救助,保障因病致贫居民最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