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15作者:王华老师
医保账户继承可以提现
现行规定:参保人死亡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医疗账户。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办法》: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在结清相关医疗费用后仍有结余的,按继承人意愿划入其个人账户或一次性支取现金;继承人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2年内没有申领的,个人账户余额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解读
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影响65万人
《办法》提到,鉴于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反映参保缴费负担重、待遇较低等问题,再设立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不大。广州市人社局解读时称,全市现有的65万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转入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的缴费标准、医保待遇也随之有所浮动。此外《办法》还取消了一次性交纳过渡金的做法,以退休时未达最低年限不能一次性补缴来防止突击参保者。
一:转入职工医保每月要多缴81元
举例1:以目前一名36岁灵活就业人员吴先生为例,《办法》正式实施后,若吴先生选择转入职工医保,其每月在医保方面的缴费标准,将由现在的232.32元(以2016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08元的4%计算),上涨至313.63元(5808元×60%×9%),比原标准需多缴81.32元。而此后,吴先生的医保个人账户内每月都会有钱入账,约为104.5元(5808元×60%×3%)。
灵活就业人员转入城镇职工医保,其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将有何改变?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为4%。而《办法》中规定,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9%按月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随着缴费标准的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将来的医保待遇也将有所提高。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是没有个人账户的,也就是说,医保卡内每个月不会划拨钱;未来若向职工医保靠拢,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也将有个人账户,每月按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3.8%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此外,其今后门诊报销的比例也将与职工医保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