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12作者:李一老师
三是省、市政府签订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2016年6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鄂政办函〔2015〕72号),提出了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为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2016年7月5日召开了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省政府与武汉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中涉及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多项内容。责任书实施时间为2016年4月至2016年3月。
2、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基本情况如何?
2001年10月,我市建立了职工医保制度,2004年10月,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职工医保参保范围。2007年11月,我市建立了居民医保制度,2016年9月又将在汉大学生纳入了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至此,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基本建立和健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扩大和巩固参保覆盖面,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服务管理水平,让参保人员得到更多实惠,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成果。截止到今年8月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总人数达到517.79万人,参保覆盖率达到了95.57%,其中职工医保329.17万人,居民医保106.62万人,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82万人。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达到了国家关于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要求。
3、为什么提出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而不再对具体参保人数提出要求?
我们提出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而不再对具体参保人数提出要求的主要理由为:一是随着新型城镇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户籍等参保限制的取消,城乡居民可根据就业状况、居住地、医疗保险需求和经济条件等因素选择参加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的灵活性增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规模和人数的不确定性增加;二是国家规定居民医保应坚持自愿参保的原则,虽然我们可以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鼓励居民参保,但因居民医保的非强制性和参保渠道的可选择性增多,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浮动;三是目前武汉市城镇户籍登记人数中有部分省直机关和行业统筹人员,他们已参加了国家和省政府允许的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短时间内不可能纳入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今后应坚持统筹兼顾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证职工医保制度和居民医保制度的有序衔接和政策平衡,促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增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吸引力,保证参保覆盖率维持在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