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03作者:李天扬老师
享受合肥市区城镇居民医保2015~2016年二次报销的人员名单已于近日公布。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二次报销费用将于下月10日起发放。二次报销是对于重病大病参保患者的倾斜政策,2015~2016年度符合居民医保二次报销的人数共2970人,个人最高报销金额达131541.89元。
参加2015~2016年度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的人员,一个年度内(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在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超过2016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即12717元以上的费用,可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二次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实行分段报销。
据人社部门介绍,二次报销费用集中发放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至6月30日。已经在市医保中心报销过居民医保药费的患者,二次报销费用将直接汇入患者徽商银行银联卡;未在市医保中心报销过医药费的患者,需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手续。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广大参保人员公布了三路咨询电话:63536318、63536208、6353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