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9:03作者:李一老师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保居民,只有在备案时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请参保居民及时到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备案,备案和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一年度已经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备案成功的,如果明年不变更定点,现在不需要再去定点社区备案;如计划变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则须由居民医保参保人(或代理人)持参保人医保卡、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办理登记备案,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会自动将参保人信息的定点变更到新选择的社区。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名单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查询。
政策调整三:延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待遇享受
济南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期是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济南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则是以学年为单位,缴费期是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待遇享受期从9月1日到次年的8月31日。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本市户籍的大学生8月31日毕业后一直未就业,即使第一时间参加居民医保,其本人的待遇也需从次年的1月1日开始生效。所以,大学毕业生的医疗保障待遇可能会出现9-12月份4个月的空白期。
现在政策调整后,驻济高校参保大学生毕业当年,其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规定病种的待遇享受延长至其就业时,最长延长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医保空白期,而且还为大学生充分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医疗保障。
◆ 居民医保征缴期即将结束,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尽快缴费
今年的缴费截止日期是12月31日,济南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须在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参保期过后不再收缴,只能等下年度缴费期才能缴费,并且需补缴历年欠费后,自缴费次年起享受待遇。另外,往年在缴费期的最后一个星期,建行各营业网点都会出现排队缴费的情况,市社保局建议参保居民选择就近建行营业网点尽早缴费,不要拖到最后,避免因缴费人数太多而缴不上费,影响个人医保待遇享受。